我从小就是一个很独的孩子,不喜欢高声说话,最不喜欢打架。但是在十六岁那年,还是被卷进了江湖。因为那个小姑娘,那个我早已淡忘了容颜的小姑娘。在一个属于少年人的忧郁夜里,我从剧烈的头痛中醒来,为了喝上一口清凉的井水,走上杂乱的小街,想起了我以为此生都不会淡忘的她。街口不知是谁家的白色帏幕在随风招摇,在大风中哭泣求饶,我随手撕下一条绑在左手上,离开了家乡。
在撕布条的时候,我感到一种沉痛的快感,仿佛想要不停地撕下去。我宁愿不再见到她的身影,不再听到她的声音,当这白布条在汗水和尘土中磨蚀尽殆,我会不再想她。
我不可自拔地爱上了夜晚,爱上了无边的寂静。经历了一些女子,没有一个不对我说:“我要改变你。”于是我只有不停地从她们身边走开,无论是在夜晚还是在清晨。不幸的是,有一个我离开的女子的母亲是一个白道门派的弟子,于是江湖上传言我是采花盗。我的行踪就更为江湖人所猜疑了。
直到我见到她。那时她正随师傅、师姊们做完法场回庵,在山下的小亭中歇息,我喝着小贩叫卖的十文一壶雨龙井,回首正见她。我仿佛迷醉在那甜美的气息中,据说那气息只有有情人才闻得到。这是我从未感觉过的,我只有趁要水的机会才快速盯了她一眼。她一定感觉到了,她一定也见惯了。那时她还未见到她的英雄,还是天使的蓝色纯洁。我知道我无法靠近她的心,只好一次又一次和她偶遇。为了能更多地见到她,我开始刻苦练功,以便成功避开所谓的白道人士的追杀(我有时觉得他们不如自杀的好,至少还让我觉得可笑一点)。
在夜深人静时,星星对我展示了什么奥妙,我就写下来丢到她路过的脚下。相信我,我的书法还过得去,也没有犯戒的言辞,但我不知道它们都有了怎样的命运。
后来我改名叫不可不戒。
我曾觉得我的心早已不会为凡人的悲喜打动了。流泪只是生理现象,我常常在夜里穿戴整齐,深怕触及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