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回帖: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推三阻四,吆五喝六,吃拿卡要,做点事就要市民谢恩,犯了错还要市民担责,这些都搞成了习惯。这就是中国的又一特色!
其实我们的特色还在于制度多,但是却效果差.比方说,每个部门都有岗位责任制.但是真的出错的时候,真的能按制度承担责任吗?而且,如果只承担本岗位的责任,失误造成的整体损失又该如何处理呢?
中国的“老爷政府”,百姓的“苦难囚徒”。一真见血,说出了咱老百姓的无奈吧。“为人民服务”现在成了“为官爷们服务”了。
知错就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真是自己工作上的失误就应该立刻采取补救措施,而不是让别人来承担。
让一个大活人去开“未死亡证明”说自己还没有死,这简直是匪夷所思,荒唐至极!让我不由联想到在前段时间发生在江苏的“最牛通知”――“全乡所有没有死的人员必须在某月某日前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真令人啼笑皆非。 一些基层政府机关公务员办事效率低下,这是国人皆知的,但是几个部门的人同时导演了这场黑色幽默,我们不得不为这些所谓“人民公仆”的作风而悲哀。象这样的事,本来只要核对一下其身份证件就能得到证实的事,而却被要求开具“未死亡证明”,而后又互相推诿,象踢皮球一样的踢来踢去,跟他们背后的醒目大字“高效、热情、务实”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类似“未死亡证明”的荒诞剧还有――在一列火车上,一名残疾人因为忘记带残疾证,而被要求补买全价票。面对乘务人员的置疑,他悲愤地说:“难道我少掉的一条腿,还不能证明我残疾么?”,而乘务人员却依然以“我们只认证件,不认人”为由让其买票。西安方正补习学校出台“从晚上11时15分熄灯至晚上12时,学生不许上厕所”的规定,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要有医院的证明才能上厕所; 一单位与员工闹矛盾,要求员工开具精神正常的证明才能上班……
――这也太荒唐了吧?!不知道除了高智商的中国人之外,其它国家有没有这种发明。我现在直担忧:自己没有办“未死亡证明”,我怎么知道自己是死的还是活的啊?
少见多怪,这是我们公务员的一贯作风. 我们只对吃喝*赌,罚款收钱感兴趣,哪个老太太,她关我们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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