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在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是不可逃避的,而需认真面对。其中的一种就是情,还有,就是酒。仔细思量,这两样东西还有相通之处,譬如说,假如是行家的话,遭遇情或酒,你浅尝便可知其优劣;譬如说,好的情和酒,都容易让人产生亦真亦幻之感,如履仙境,而这两样东西一旦上手,极易叫人上瘾,以至于牵肠挂肚,欲罢不能。
假如继续琢磨下去,则更见其中滋味了。酒分浓清烈淡,情有深浅短长。酒一入口,即便至浓至烈,也需一口一口的咽下;情一沾身,即便至深至长,也得一日一日的品味。倘若是淡酒,杯杯下肚,终究难免一醉;倘若是浅情,朝夕相处,或可落一个大团圆。这人喝醉了,动辄胡言乱语,笑声如潮,泪滴如雨,其痴其迷酷似情困之人;倘若是情乱了,或海誓山盟,或奔波流离,言谈举止大有利令智昏之感,令人愕然而叹息,唉,活生生的一个酒鬼。然而,叹息总是局外人的,其中的甘苦,非亲尝者而不能知晓;即使怯怯的尝了一口,瞬间的辛辣便叫人却步了――这就是酒吗?有什么好喝的?
酒和情的厉害,不是可以用是否爽口来评判,而在于可否让你倒上一次。喝酒之人,一旦喝到飘飘欲仙时,便忘却了所以然,手不离杯,恨不能把这感觉延续到永远;多情之人,一旦意乱情迷,也就不甘心失去,生死相托,直到一起走到末日。然而,曼妙的感觉往往只是一瞬,瞬间过后,就是繁华跌落。喝酒喝醉了,第二天便头疼欲裂,肠胃痉挛,好似死过一次;这情谈伤了,更是痛不欲生,连做人的念头都毁灭了。所以,情与酒,都算是伤身伤神的东西,受害者一旦醒悟,无不信誓旦旦,酗酒者要戒酒,情盛者要断情,可惜,真正可以做到的又有几人?数日数月数年后,或许又欣欣然上去了,全然忘记了当初的痛楚和绝望。
这自然不是最倒霉的。真正的倒霉,是饮酒者喝到假酒,多情者遭遇虚情――空有一腔热情,还没来得及陶醉,就已轰然殉难了,连给人追悼的理由都没有。喝假酒者倘若不死,还可以起诉一番;遭遇虚情者,恐怕连哭诉的地方都没有。
这情与酒,好玩到搅和在一起的地步。嗜酒之人,一不留神就借势留情;多情之人,总有借酒销愁的时候。我想,这大抵是因为,性情之人大多喜欢纵酒,而纵酒之人又往往多情。只是,真正把自己喝醉的人,多半不是因为酒醉,而是情灭,恨不得这酒便是孟婆汤,一杯下去,把前世今生统统遗忘;可惜,喝醉的人忘却的只是身边事,那过往种种,就如同过江之鲫,借着酒精一起涌了出来。其实,真正值得带到坟墓里的,除了回忆,还会有什么?
好在,真情难得,这酒杯总是容易找到。所以,多情之人罕有,这酒鬼却遍地开花。倘若情与酒交合为一,那就是极品之人了,比如李寻欢。我时常想,这样一个人,他的心中只有充溢着无尽爱意,才会顽固的厮守着某样东西,直到闭上眼睛。也只有这样,这个人才是有趣的人,才算得上可爱的人――就比如说,一个老酒鬼无酒之时,还可以用清水让自己醉到;一个至情之人,在临死前才邂逅自己的爱人,还可以用干瘪的嘴亲吻对方的牙床。
酒对于我,还是有些缘分的。第一次喝酒,我还是个刚脱下开裆裤的小东西,在父亲的朋友家,被怂恿着喝了口啤酒,果真上了瘾。此后,我讨酒喝的样子想必是有趣的,所以若干年后,父亲还时常拿这事调侃我。或许,当时真的醉了,这酒,也就一喝就是许多年,而且,还能发明很多理由――心情好的时候,喝酒给自己祝贺;心情糟糕的时候,喝酒来排遣;心情不好不坏的时候,喝酒来叫自己激昂一下;什么心情都没有的时候,更需要喝酒来带点点心情。有事,或者有朋友来,自然要喝上一顿;没事,也没有朋友来,则更要喝――反正也是闲着,不喝做什么?如今,回头一想,这么多年的酒,喝得还算壮观,自己倒过两三次,喝倒过无数人。自己倒了,也无非是眼神呆滞,表情肃穆,或傻笑兮兮,胡说八道;而别人喝多了,自己便可以得意的观看了――更何况,一个人最纯净的时候,莫过于酒醉。
这些人,也喝过了各种类型的酒,有喜酒,有哀酒,有庆功酒,有离别酒,有应酬酒,有团圆酒,有偶遇之酒,也有立下战术的搏杀之酒。我不喜欢劝酒,所以,最怕遇到罗嗦之人。在我看来,过于理智的人是不适合出现在酒桌上的,你说了半小时,他才喝上一小口――那还不算喝,叫舔。你有再好的兴致,无形中都败坏而空。幸运的是,我遇到的大多都是性情中人,即使不是,在一夜之间,也把他改造成性情中人,于是,不需说什么,这酒酣畅的喝下去。
饮酒的佳境,对我来说,应该是快要散场之时。不想醉者已经离去,想醉者正摆个古怪的姿势酣睡,桌子上都是剩菜,和散落的筷子。在这样的时刻,我可以不说话,点支烟,慢慢的喝,想一些还可以想到的事情,短短的一刻,酩酊之中就如同走过了千年。
我最见不得半杯的酒,那似乎暗喻着一种无奈,一种残缺的结局。遇到这样的情况,每每我都是忍不住,把别人剩下的半杯酒拿过来,一饮而尽,再一饮而尽,仿佛只有如此,才能成就这一夜的余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