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宴饮,客人应当先喝酒再吃饭,而且须主人作陪,如主人不喝酒,也不能在客人之前盛饭,否则为失陪。失陪则为失礼。
客人如果刚吃过饭,不得再劝酒,按谐音,饭后饮酒即“久后犯上”,被禁忌。”
今天第一回在某网站看见这一礼仪之说,还真是长见识了,忍不住搬到这来和大家探讨一下。
饭后饮酒即“久后犯上”,我怎么就觉得不通呢,这不明明是饭后酒上么,或者说是饭下酒上(到肠子里了的时候应该可以这么说),怎么就扯成了“久后犯上”?不通不通!
在我的家乡那是绝对不喜欢让客人先喝酒再吃饭的,因为空腹喝酒太容易喝醉了,同时也伤肝坏胃,大家都是喜欢先吃饭后喝酒的。我们这办酒席有个习惯,开席的前两道菜一定是主食(酒量不行的人一定要记得这些主食多吃点),当然这主食之一是面条,另一道就是我们这里特有的风味小吃了,绝对能让你吃完还想要。有了这垫底的货就不用那么担忧喝酒之后没人来扛自己了,哈哈,除非你真的不会喝酒,绝大部分饭后喝酒的都不会喝醉。相反,要是空腹喝酒那麻烦可就大了。一天,我叔叔由于赴宴较晚,没吃上垫底的主食,即时就喝了三大碗(罚酒)。结果怎么样了呢?我想大家已经是猜到三分了,那天他和别人打起来啦,还把前去劝架的我父亲打伤啦,厉害吧?严重吧?那可是一生之中没有几次喝醉过的汉子呀!
“久后犯上”?我看可以改成“饭后就伤”,这样还更谐音。大家如果喝酒只是图个痛快,并不想伤了自己还是先搞些垫底的吧。至于说这“久后犯上”是哪里的禁忌,还请各位告之一声,我记住今后迷路也不往那迷就是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