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奖的意义
李少君
在文学界,一般把政府颁发的奖项称为“官方奖”,比如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各个地方作家协会主办的各类文学奖,而由企业或个人主办的文学奖称为“民间奖”。这种划分虽然有简单化之嫌,但大体也被接受了。而目前,“民间奖”影响最大的自然是南方都市报社主办的“华语文学传媒大奖”,虽然其主办方其实也是有着不低于广东省作家协会级别的事业单位,但由于其操作方式明显不同于一些“官方奖”,所以举办五年来,这一奖项颇为文学界广泛认同。
在我看来,“官方奖”与“民间奖”都有各自特点,但“民间奖”相对开放、民主、透明度高一些,比如其提名过程就很广泛,几乎所有有影响的文学报刊主编都是初评评委,主要是提名。我本人也是初评评委,虽然对其终评没有任何接触,但我提名的一些作家作品最后得了奖。我觉得其过程起码可以接受。而“官方奖”由于主旋律等因素的考虑,相对保守一些,因此有些评出来的作品,起码从艺术性来说,要粗糙一些。
其实在“民间奖”出现对“官方奖”有所平衡以前,还有一种我们可以称为“西方奖”的,一度,大家对“西方奖”很迷信,可是等到诺贝尔奖由高行健获得后,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西方奖”也有其“主旋律”的考虑,也有一定的意识形态色彩。原有的迷信一下被打破。最近德国汉学家顾彬、美国“汉学家”夏志清都从西方的视角大肆拿中国文学开涮,连李白、《红楼梦》、鲁迅在他们眼里都不算什么,更让中国作家有所醒悟。顾彬、夏志清确有他们一定的道理,因为那种唯西方现代文学是从的依附性的某些中国当代文学,在他们看来自然是“垃圾”。所以,可以说中国文学的好坏如果要由西方或者顾彬、夏志清之类来说了算,而不是由中国人自己来承认,由汉语的世界说了算,那种标准下的文学就永远只会是二流三流的。几乎没什么搞头。
在这样的背景下来看“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就更可爱和值得尊敬。它平衡了文学生态不说,最重要的,它是中国人自己比较客观地从艺术性的角度来设立的奖,是获得了相对广泛的公认的。
文学奖,就其本质来说,是试图寻找文学共识,将当代文学的优秀作品经典化。所以在我看来,文学奖的艺术因素和历史价值应当是第一位的。但一到现实中,就难以落实,刚才说了,“官方奖”和一些“西方奖”都有艺术之外的考虑。相对而言,“民间奖”在这一点上做得好些。就拿“华语文学传媒大奖”里的诗歌奖来说吧,前四届依次是于坚、多多、王小妮、李亚伟。很有意思的是,这四人在“官方奖”和“西方奖”里都是边缘者。“官方奖”比如鲁迅文学奖里的诗歌奖,在诗歌界几乎没有什么影响,除了可以作为地方作协拿来作为政绩炫耀。当然,“官方奖”里的小说奖相对好些,因为小说的标准大体容易一致,“官方奖”与“民间奖”有时同时授予一人。诗歌却因为五四的新诗起点很低,如今发展迅速,评判标准有些跟不上。“西方奖”里呼声甚高的一些海外汉语诗人,在国内现在其实已基本没有什么影响,但他们很会玩一些所谓传统古典的东西,让西方人晕头转向,因为反正他们看不懂。而于坚、多多、王小妮、李亚伟等在国内确实比较公认的艺术价值和成就较高的诗人,他们的获奖,无疑给真正建设性创造性的当代诗歌力量以鼓舞,也就因此确立了某种标准和高度。
当然,“民间奖”仅有一个“华语文学传媒大奖”是不够的,我希望还有有远见的企业或个人再多设立一些类似的奖,既起到相互竞争的作用,又可促进当代文学的真正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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