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子衿 |
2006-02-28 21:18 |
爱情篇
人们往往事后才发现,真正去爱一个人.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被爱却是那么幸福.
可是偏偏有许多人宁愿去爱人而不愿被爱.
女朋友不是朋友.
女朋友的意思,通常就是情人.情人之间只有爱情,没有友情.
爱情是真挚的,是浓烈的,是可以让人耳朵变聋,眼睛变瞎的,也可惜爱情通常是短暂的,
但这并不可悲。因为爱情到了情到浓时情转薄的时候,固然会变为无情,到了此情可待成追忆的时候,通常会变为忘情.
但是真挚的爱情得到细心良好的灌溉时,一定会开放为一种美丽芬芳的花朵――友情的花朵。友情和爱情不同,可是基本上,一定是互相沟通的。因为那都是人类最真纯、最原始、也最现代的情感,就因为人类有这种情感,所以人类永存.
爱的力量永远比仇恨伟大,有时仇恨看来虽然更尖锐,更深切,但只有爱的力量才是永恒不变的.
爱的本身并没有错.无论如何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都不是错.
情之一字,力量就是这么伟大,古往今来,唯一能使人含笑死去的也只有情之一字而也.
越是相爱的人,越容易发生误会.
爱情本就是种最奇妙的情感,既然没有人能了解,更没有人能控制,它不像友情,友情由积累而深厚.爱情却是突发的.
不爱就是恨,爱极了会变成恨.爱恨之间,本来就只不过是一线之别而也.
就因为她对他全不在乎,所以他才对她这样死心塌地吧她若真的爱上了他,嫁给了他,他也许就会变得不在乎了。
人、本就是这种如此奇怪的动物。对他们己得到的东西,总不知道多加珍惜,等到失去了时,又往往要悔恨痛苦。
原来能为自己所爱的人吃苦,竟也是一种快乐,只是世上又有几人能享受这种快乐
常言道,爱之越深,恨之越切。爱之深时,恨不得将两人揉碎,合成一个,恨之切时,却又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锉骨扬灰。
未爱过的人绝对想不到一个男人会轻易地被女人的眼泪所征服,更难想象不管你如何的英雄盖世,也一样敌不过情人的眼泪,有理变成无理,原告打成被告.
爱情如星,迷恋如火。 星光虽淡却永恒,火焰虽短暂却热烈,爱情还有条件,还可以解释,迷恋却是完全疯狂的。 所以爱情永远可以令人幸福,迷恋的结果却只有造成不幸。
你只有在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有真正的痛苦.
什么都可以牺牲唯独爱情不能!因为爱情并不是私产,它是属于两方面的,你如牺牲自己,正等于牺牲了你的爱人!
爱情,实在是最奇妙的,它有时能令最愚笨的人变得极聪明,有时能令最聪明的人变成呆子。
不幸的是,一个人往往会偏偏去爱一个不值得爱的人,因为情感本就如一匹脱缰的野马,谁也无法控制,谁都无可奈何。
爱情本就是最不可捉摸的,有时痛苦,有时甜蜜,有时令人快乐,有时却又令人悲伤。 最痛苦的人,可能因为有了爱情,而变得快乐起来;最快乐的人也可能因为有了爱情,而变得痛苦无比。 这正是爱情的神秘。
每个人都有情感冲动,无法控制的时候,这时候除了他的心上人之外,别的事他全都可以忘记,全都可以抛开。 每个人在他的一生中,都至少做过一两次这种又糊涂,又甜蜜的事。 这种事也许不会带给他什么好处,至少可以给他留下一段温馨的往事,让他在老年寂寞时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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