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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出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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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恶搞

作者不详.文章标题也不知道是什么了.在某一网络小说中发现的.

就在上个月,我心目中最讨厌的两种职业还是诗人和行为艺术家,但现在,则已经在行为艺术家的前面添上了一个伪字。添上这个字的原因是我发现了他们并不是真正的行为艺术家。甚至可以说,历史上能算得上行为艺术家的人也只有一个。他就是纣王。

  我是一个很普通的高中生,我喜欢抽烟喜欢喝酒喜欢打架喜欢打电脑喜欢打飞机但我绝对可以保证我从来没喜欢过历史和考古。但我居然还会成为这世上目前唯一知道关于纣王的那段真实的历史的人。其实这早晚会被人发现,我只是对于这个发现的人为什么会是我感到奇怪。但既然上天让我发现了那卷帛书,我就不应该放弃这个让我出名得利的机会。

  我过去的女朋友常常说我是一个变态的人。但我要声明,我绝没有SM过她,她这么说只因为我太爱乱想,而且其内容极其恶心。或许你认为乱想并不是错,但如果你在和自己的女朋友作爱的时候还在乱想并被一脚踢下床去,你就会知道那是不是错了。

  我也承认我的确变态,因为我乱想的内容都是去杀人,然后把他们或她们肢解,然后埋掉。但因为我不但喜欢乱想,还很胆小,所以我能做到的只有跑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去挖坑,并想象着我正要将一块块碎肉埋下去。我家附近正好有一座荒山,所以它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我释放自己变态心理的地方。

  那天,我正一边想象着我用自己的5号钩拉出尸体的舌头,再用2号刀割下它,一边使劲地挖着坑的时候,我手中的锹撞到了一个坚硬的东西。那是一个铁盒。当我满怀希望地打开它,准备看见一堆珠宝,却发现里面只是一卷帛书后,我被希望狠狠地揍了一拳。再然后,我又希望里面是一套中国古春宫,因为日本H卡我已经看厌了。但我再次失望了,那只是一本史书,里面只记载了关于纣王这位行为艺术家的一些事情。不过我马上又意识到,它的价值不下于山顶洞人的头骨。

  帛书并不是很全,所以我又查了很多资料,将一切疏漏都补齐,成了一段完整的历史。

  按照史书的记载,纣王在那个生产力极为不发达而导致粮食缺乏的时代可以算是牛高马大了,但事实上却不是。他虽很高,却极瘦,经常反穿着内裤,套上一件大汗衫四处晃悠,并且长年生着一对黑眼圈,远远望去如一副墨镜。这也令我有理由相信商族崇拜的部落图腾是熊猫的说法。

  我说过了,纣王是一位很伟大的行为艺术家,所以他经常会做出一些出人意表的事情来。比较典型的一件就是他喜欢在黎明前跑到离殷都很远的荒野去等待日出,并在太阳把它的秃顶刚展现出来时放声高歌,其歌词如下:“啊~~~多么辉煌灿烂的阳光…………”这首歌流传了下来,并在元朝的时候被一个叫马可.菠萝的意大利人带了回威尼斯,翻唱后就定名为《我的太阳》。狗喜欢在同一个地方撒尿,纣王也喜欢在同一个地方看日出和唱歌,于是他在那个地方建立起了一个城市,并作为新的都城,那就是朝歌。

  关于纣王题诗轻薄女娲的事,实在是被人以讹传讹了。要知道的是纣王是一个艺术家,同时也是一个国君。同时拥有这两种身份的纣王认为自己该为神圣的艺术做些什么,于是他收容了数以百计的艺术家,而其中一个雕塑家某天完成了一座名为“女娲”的塑像,于是便请了纣王来参观。

  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身穿加大加肥的马甲,下身只有一条三角内裤,套着拖鞋的纣王大步流星地走进了大殿,当他看到了那用不规则的曲线和多边形构成的女娲雕像时,立刻无可控制地勃起了。又由于他的下身只有一条三角内裤,所以他的勃起又无可控制地被周围所有人看了个一清二楚。但我要讲清楚,纣王不是普通人而是行为艺术家,所以他的勃起并不是因为有需要而是受到艺术气息的震撼而表现出了应有的尊敬,基本上来说,可以认为这和我们每个星期一早上向国`旗敬礼是一个意思。但由于当时全国`都穷,纣王为了省钱来支`援艺术家们,连侍卫都雇的是偏远地区的农村小子。对于他们来说,明白什么是艺术已经十分困难了,更不用说理解为艺术而勃起了。因此,这件事就被当作是笑料而传了出去。还好他们还不敢拿国`君的阳`具开玩笑,因此就将其改头换面说开来,无辜的纣王也被安上了题淫诗的罪名。

  在帛书中,我遇到了一个极大的问题,并直接影响了我的研究。帛书上说,纣王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骂人,口头禅就是:老子一鸡`巴抽死你。其实这里的鸡的写法应该是一个毛中间放一个几,巴就是一个毛中间放一个巴。曹雪芹的《红楼梦》里就是这么写的。只是我的电脑里打不出来这两个字,只能将就借用这两个鸡`巴了。我不是要研究鸡`巴究竟需要摩氏硬度多少,并且具有多大的加速度才能把一个活人抽死而只是研究字本身。据一本研究古汉字的书上说的,按照仓老爷子造字时候定的规矩来看,这应该属于形声字。尤其是那个鸡字,外面的毛表形,里面的几既表形又表声,还生动地模仿了那玩意的形状。但我的问题就出在那个几字上。虽然说人类一直都在进化,但打死我也不相信古代人的那玩意头部是方方正正拥有两个直角的。我于是在男澡堂里寻找这种奇人,但当我开始走到哪里人家都躲着我以后我才意识到这样直勾勾地盯着同性的下身看实在容易让人怀疑我的性倾向,于是我放弃了。在后面的日子里,我一直在为那条头部作方型的鸡`巴所困扰,苦恼,甚至被它在恶梦中追赶。直到我想起了对于处在甲骨文时代的商朝人来说是没有写字要横平竖直的规矩以后,才终于解脱了。


  2


  自从解决了纣王用他那条有棱角的鸡`巴抽死人的问题之后,我就感觉自己开始把纣王当作了朋友。虽然我想处在商朝的他不会知道几千年后有我这样一个人在研究他,但我们之间似乎的确有了某种特殊的精神联系。我想,我开始有点喜欢上研究历史了。

  纣王和妲己的爱情可以说是当时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了。他们的感情开始是由于纣王举办了一个艺术展,其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登峰造极的艺术品和艺术家,这在当时完全可以代表全世界的最高艺术水平,如果放到现在,其水平足以让达芬奇罗丹米开朗基罗达利毕加索之流自卑死。妲己那时还是一个天真得有点傻`逼的女孩子,并且随着当时的潮流迷上了艺术和玩艺术的家。她走在那个伟大的艺术殿堂里看着展品,心里盼望的却是能与某个拥有迷人忧郁气质的颓废艺术家展开一段生死恋。当她走到一座男性人体雕像之前时,她的眼睛和思想都在那座雕像慢慢勃起的阴`茎之前呆住了。当她开始恢复思维的时候,先是以为闹鬼而准备尖声惊叫,又马上反应过来这是一个创意独特的艺术作品,并开始对创作它的艺术家产生了美好的憧憬。不过,纣王从台上走下来打破了这憧憬,并抱住了晕倒的妲己。至于那以后发生了什么,因为我还未满18岁,所以我强迫自己假装没看见了。

  那天发生在艺术馆里的事情我还要再作一点补充。纣王伟大的行为艺术创意在展出那天再次被表现出来。他将身体涂上石膏,站在一个展台上摆出POSE,供参观者欣赏。如果有漂亮女孩从面前走过,便会勃`起;而如果有丑女走过,那儿就马上萎缩。据他自己说,他的作品思路是要表现人对美的追求。不过,这成了当时朝歌女子鉴定自己长相的一种绝对标准的方法。这一招被我们这个时代一个靠写作成名的上海少年学到并且活学活用在签名上,以签名的横竖代表自己阴`茎的伸缩,倾倒一片纯情小女生。我说过,妲己是一个天真得有点傻`逼的女孩子,所以她总也赶不上流行的脚步而只能远远望着流行的屁股。因此当她突然时来运转看见了流行先驱的阴`茎之后一时没有办法适应,脸上的表情突破了人类脸部肌肉的活动范围极限。而根据纣王事后说的,他一眼就爱上了这个可爱的表情和拥有这个表情的女孩。

  关于妲己的容貌,帛书上是这么说的。她身材极好,身高将近1米7,从胸到腰再到臀呈一个标准的葫芦形。但最令纣王心动的是她的眼睛,那瞳孔的直径虽然只有0。5厘米,却仿佛包含着整个宇宙。他经常看着妲己的眼睛数小时不吃不喝不动,仿佛时间在他身上静止了。因此我完全有理由相信,纣王在妲己的眼睛里看见了相对论。

  但是仅仅这样并不能说明他们爱情的轰轰烈烈。而我这么来形容它自然是有道理的,那就是因为西伯侯姬昌的出现。

  妲己的父亲就是冀州侯苏护。从小的时候他就和姬昌玩得特铁。当年的闻太师和他们也挺不错,结果某天发现了姬昌在借用他的床睡觉。其实朋友来借用一下床本来完全不是问题,问题出在当时闻仲的女朋友也在床上。闻仲大怒之下操起一只板凳要砸,便被由窗外飞身而入的苏护一砖拍昏过去。从这件事就能看出苏姬二人的关系。当然,在这里我要补充一下,苏护虽然拍昏了闻仲,但闻仲醒来的时候嘴里的三个用过的安全套绝对不是苏护塞的。并不是因为苏护还有一点仁义之心,而是因为当时全国都知道,苏护对精`液过敏,时碰都不能碰的。

  因为这种关系,所以苏护和姬昌早早便订下了婚约,将来的儿女要结成亲家。这次妲己突然跟了纣王,完全出乎两人意料。但最生气的却不是儿子姬发而是老子姬昌。对于这点,我一点也不感到惊奇。因为从他少年时便勾引闻仲女友的事迹来看,他不打算扒灰我才觉得奇怪。

  为了为儿子争得合法性交的权利,为自己争得非法扒灰的权利,姬昌愤而准备出兵。但十分清楚得民心者得天下的他知道如果打着“为扒灰而斗争”的旗号出兵,能生还的可能性不会比GMD反攻大`陆。于是他只有等待,等待一个可以令他出师有名的理由。

  3

  当时的朝歌在现在看来几乎不能算是一个城市了。在那个时代的人因为没有完全开化,虽然没有发生在我国20世纪中后期的对一个人造“神”的崇拜,却有着强烈的生殖崇拜。由于对人的生理构造不了解,人们分成了许多不同的派别,成天武斗。其中的大派有男性的阴`茎至上、睾`丸万岁,女性的不至子宫死不休和一切源于卵`巢派。所以当时的朝歌城的天空中是管叉蔽日板砖乱舞,过往飞鸟要是没买上几个人寿保险根本不敢往那走。盖因当时并没有自来水供给系统,那管叉是将上好的细毛竹烘干削尖,再抛光上色而成。而且当时还专门培养了一种“药人”,成天吃的是泔水馊饭,以催化其得痢疾。制好管叉后还要在其粪便中浸泡上两个时辰。这种管叉轻且及远,中者浑身溃烂,不立马打上两针盘尼西林三个时辰之内就死得像虾米一样。据说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生化武器,比伊拉克的那些东西不知道牛逼了几个档次。至于板砖,由于当时法令严明,逮住一个豆腐渣工程就从包工头到民工一起斩首,所以那板砖虽然也是土坯烧制而成,但其质量却远好过花岗岩,一砖拍碎人的脑壳后连脑浆都不沾上半点。因为了这一阵子旷日持久的武斗,朝歌城里一切砖房被拆光,一切竹林被砍光。还遍地都是充斥着痢疾病菌的屎。


  纣王在某日微服出巡找灵感时差一点被一块来自阴`茎至上派的板砖击中后,下决心整治目前的状况。为了从根本上动摇武斗派们的生殖崇拜念头,他决心下狠手。

  三天后,纣王命手下人推着一根东西出了皇城大门,放在新造好的高台上。这是一个充满着象征主义的铜柱,高达10米,生动模仿了阴`茎的造型怒指向天。随从打开上中下三个火门,倒进火炭,不一会便将那阴`茎烧得通红。这引起了围观的群众的一片骚动,因为谁都不知道那东西要是一不小心把火炭射出来这周围的人会怎么样(但幸运的是它到最后也没有射,其持久的表现令在场的每一个男人自卑)。纣王命人将几个阴`茎至上派的人抓了出来按在台上,然后气定神闲地高叫到:“我们商朝人只能崇拜艺术,谁要是搞生殖崇拜,这就是下场!!”侍卫们将那几个人一一按在铜柱上,只见青烟冒起,几个人都被烤得如牛排一般,早八成熟了,死得不能再死。台下众人兔死狐悲,阴`茎死睾丸卵巢子宫一应俱悲,无不心胆尽裂。发一声喊,也顾不上那几块牛排,哄地一下全跑散了。

  按理说,纣王这一举动虽然烙死了几个人,但却拯救了朝歌城和其中的百姓于叉砖之中,实在功德无量。但消息传到西歧后,姬昌那老小子正愁没有理由发兵,马上打着“反对艺术,反对炮烙”的大旗领大军浩浩荡荡向朝歌杀来,这就是历史上无名的“艺术大革命”

  而在这个时候,纣王正在筹划一场空前绝后的行为艺术演出。关于这场演出,后世人一般称为酒池肉林,但当时纣王的命名则是--“生命之歌”。


 演出定在朝歌的地定门广场上。广场的中间部分用幕布挡着,周围则是一圈广告牌,全是宣传一种既能当作治疗预防脚气鞋垫又能当作带护翼防侧漏卫生巾的二合一新产品的。当拥挤的观众急噪得砸掉了两块广告牌后,演出正式开始了。


  幕布拉开后,在朝歌正午的阳光下,地定门广场中赫然出现了一座糟山和一方酒池。糟山上用无数的树枝穿着巴西烤肉,酒池里则灌满了茅台。而在他们之中,有着一群男女在舞蹈嬉戏做爱,一阵热风吹过,酒肉味和人的体味混杂着四处弥漫,在场的每个人也都跟着狂热起来,嘶喊着,狂叫着加入了广场中心。这个景象被当时在场的一个姬昌的探子看见了。当他回到大营时,只能双目失神,呆呆地重复着一句话:“人疯了,世界疯了…………”


  但事实上,那个探子并没有理解纣王的主题--生命的表现。这是一个伟大的构思,分为两个部分。酒池代表了饮,肉林代表了食,都是个体生命存活的基本条件,合在一起就象征着个体生命的延续。而在其中的人则代表了生殖,传宗接代的本能,象征着种族的延续。结合在一起,就完整而生动地表现出了生命的本质和意义。这是一个空前伟大的构思。所以我说,纣王是当之无愧的古往今来第一大行为艺术家。


  两天后,姬昌的大军也开到了离朝歌60里的地方。

  4

  纣王接到消息的时候正在床上和妲己敦伦。听到这个惊人的消息的时候全身的血液都冲到了脑上,以至于下面的小脑袋失去了血液的支持马上低了下来。这令妲己非常的不高兴,类似于坐过山车到了最高点即将冲下来的时候突然停住了。但还好妲己是一个讲道理的女孩,明白因为一个国家肯定要比一个房间大,所以国事肯定比房事重要的,因此马上下了过山车来帮纣王出谋划策。

  因为商朝已经平平安安地统治了600年,所以军队一直都没有被重视,又因为朝歌建成的时候天下太平,所以更没有考虑到防护措施。城内本还有近千名警察,但在武斗期间是死的死,逃的逃,已经没几个活的留下来了。这时,太阳斜斜地照着,年轻的朝歌城却笼罩着一层死气。

  正当纣王心急如焚的时候,救星出现了,他就是纣王最得意的,也是最忠心的大弟子,姓姬,名伯邑考,曾经还有一个身份,就是姬昌的长子。

  伯邑考和他的父王不一样,从小就对艺术有着极强烈的向往,而纣王更是他心中的偶像。因为他经常干些神经兮兮的事情,比如用印象派的手法将人从消化道末端排出的东西画出来,往餐厅墙上乱挂,惹得姬昌经常把他吊起来用搓衣板打屁股,打得臀围大出正常标准两圈,又因为经常挨打,淤血消不掉都钙化在里面,屁股硬得有如一块铁板。生了什么病要打针时,一针下去针都便弯成一只鱼钩,只能每次先做个X光,看清楚哪里是肉哪里是血钙才成。因此这对父子从小便关系极差。

  但即使在这样的不利环境下,伯邑考还是勇于反抗,争取到了自己的权利。那天他用迷药迷倒了全家人,然后把姬昌吊起来,用搓衣板乒乒乓乓打了一个下午,将那个屁股打出了帕金森氏症,成天乱抖,而且傻得跟霍金一样。然后,他就背着灿烂的夕阳走进了朝歌城,走进了纣王的门下。

  当然,他们父子间的感情是完全破裂了,姬昌把这个逆子恨得牙痒痒的,所以伯邑考也不会傻逼到想去当说客去劝他老子退兵,他把自己的打算和纣王一说,纣王便开始热泪盈眶,感动得嘴唇直哆嗦,紧握着伯邑考的双手,一字一顿道:“同志,我代表全朝歌的人民,感谢你!”

  两个小时以后,姬昌得到了通知,出营谈判。

  当他走到营寨外面,便看到纣王把伯邑考押上城楼,叫道:“我早知道西伯的大儿子和您不和,今天我把丫拿住了,现在就给您杀了做肉饼,也请西伯您看在我们这件事上的功劳,咱讲和,就此退兵吧!”


  姬昌满口答应,只等着杀了这个逆子。至于退兵,丫根本没准备说话算话。不久,伯邑考做的肉饼就送到了西歧大营。


  姬昌眼见这个逆子被做成了肉饼,乐得连那个屁股也跟着傻笑,同时口水横流,周围湿了一片--我说过,这是一只得了帕金森氏症的可怜屁股。他用银针试了试没毒,便马上大嚼起来。毕竟是眼前这块肉饼在生前把他的屁股打成了霍金。

  当然,伯邑考不是傻逼,不会白白牺牲自己的生命去做肉饼给一个闹翻了的老子吃。他当然想到姬昌不会就此退兵,因此嘱咐纣王在做成肉饼时加入了一点药人的屎,令这些饼里含有着为数众多的痢疾病菌。这不是毒,因此银针是查不出来的。本来姬昌是十分的小心谨慎的,但因为看到逆子的死太高兴了,查了没毒就放心地吃了下去。就这样,一切都按照着伯邑考生前的计划进行着。

  现在的西歧大营里是乱成一团。姬昌无力地趴在一个大盆上,不住地喷着稀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腐烂猪下水的味道,引来了周围众多的野狗和秃鹰。姬昌的脸扭曲着,并笼罩着一层青气,看起来非常的可怕。那个屁股因为处在灾难的最前线,经受了一次又一次来自括约肌的冲击,故而痛苦得嘴歪脸斜,屁眼子伸出半尺多长,与前面那根把把交相辉映,一时瑜亮。


  我知道我这么说肯定会有人不相信,因为痢疾远没有上面说的这么牛逼。但是我要保证,这都是真的。众所周知,物种都在进化,而且越严酷的生存环境越能激发生物的生存潜力。在那个朝歌,痢疾病菌每天都在和人的免疫系统作肉搏战,每天都有人和痢疾病菌死去。在朝歌人的免疫能力不断提高的同时,痢疾病菌也变得牛逼异常。虽然这在朝歌城里因为双方都在进化而看不出来,但是在远离武斗的西歧人,尤其是姬昌这样一个老不死的身上,就像今天的爱滋病那么恐怖了。

  这时,西歧太医正焦急地守侯在姬昌身边,清点拉出来的东西。除大便外,计有血液2578毫升,小肠33厘米,肝一块230克,胃壁一片约60平方厘米,肾一只。这些都是可以辨认的,另外还有一些已经完全地和屎永结同心了。最后,当姬昌长吸一口气,增加腹压喷出最后一堆屎和一只睾丸后,太医悲痛地宣布:“西伯死了!”

  主帅已死,尤其是像这样一个不体面的死法令西歧军心大乱。无奈,大臣们商议了一下,下了退兵的命令。朝歌城就这么被伯邑考给拯救了。当然我们也可以说,是被痢疾病菌和屎拯救了。

  在西歧军撤离的那个晚上,月色皎洁,月光照在朝歌城上反射出来。如果透过光谱分析仪,就能看见一片屎黄的光辉。当然,如果那时侯有这玩意的话。


  5

  到了这里,我可以说,西周对商朝的进攻就告一段落了。然而,这段历史的重要人物武王还没有出场。可是我太累了。因为我所写出来的并不是帛书上的原文。那上面全是小篆写的古文,所以我得搬着一部《古今文字对照字典》把它们先认出来,然后再用一本《说文解字》来翻译。这项工作艰苦无比,害得我得了非常严重的痔疮。作为一个风华正茂的高中生,得这种病显然很奇怪。但不管谁只要想想我经常在椅子上一坐就是十几个小时就会明白了。




  在我看来,能糊涂是一种幸福,能清醒也是一种幸福,但如果在大脑糊涂的时候却要强逼身体保持清醒就是一种极大的痛苦了。而现在,我就正在教室里经受这种痛苦。一节课熬完之后,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虽然明知道下面的课马上就会到来,但是我还是想趁这段时间来睡一会。在这一点上,纣王和我不一样。他知道干掉了姬昌,西周还是会马上来进攻,因此选择了备战而不是休息。




  但可惜的是,纣王始终只是一个艺术家而不是一个军事家。他手下的各路大小诸侯所建立的防线在新自立为武王的姬发面前,只用了短短三个月就完全被撕毁了。当西周军杀到了朝歌城下的时候,纣王不得不想办法出来应战了。




  据一个牛人说,一个人走到绝路的时候才能发现新天地,就好象一个人阳痿到不能再阳痿的时候,如果能刺激起来的话,他的性能力会比很多人都要强。纣王现在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情急之下他将城里所有的奴隶都召集了起来,自己站在高台上高喊:




  “奴隶们!!你们的机会已经到了!现在周国来犯,朝歌危急!但是想想,对你们这些人来说,到了周国统治的时候,还是当奴隶,有什么好处呢?现在我决定,只要你们能帮我打败姬发,我就把我们商朝升级到封建时代!”




  一个随从偷偷扯了扯纣王的衣角:“大王,升封建可要800的食物啊!!!三思啊大王!”




  纣王两眼一瞪:“当我没玩过帝国啊!800食物怎么了!为了我们的奴隶兄弟,老子出!!”




  接着,又笑嘻嘻地对奴隶们说:“奴隶兄弟们,你们难道想当一辈子奴隶吗?想想吧,只要你们能出这一次力,以后还有人骂你们小奴挺的了吗?”




  奴隶们沸腾了,这句话打动了他们。但我怕有的读者不清楚,在这里要解释一下的是小奴挺的这个词。




  在商朝,主人对奴隶拥有绝对的所有权,因此如果有什么漂亮的女奴隶就是任主人玩的。又因为当时的避孕手段太野蛮,那避孕药吃下去,要射的人便浑身抽搐,然后精液倒流从嘴里喷出来,所以对方不会怀孕。而避孕套则是用麻布刷漆扎成的,内部粗糙无比,不少人被磨得龟头上生出鸡眼,创造了古代生物工程的奇迹。而且有些质量差的还会缩水,经常有人干到一半的时候大叫一声,下面被硬生生勒小两号。这样的避孕手段自然没人敢用,所以那些女奴隶经常怀孕,生了主人的小孩。但当时的等级制度实在太森严,不同女人生下来得小孩等级也不同。那些正妻生的是嫡子,妾生的是庶子,而和奴隶生的就叫小奴挺的。因此当时连朝歌的小孩骂人都动不动来一句:“抽你小奴挺的”,或者直接简称“抽你奴”,足见对奴隶的侮辱。自然,奴隶们恨透了这一切。




  于是,他们决定了为纣王出战。战场就在朝歌的西北,名叫牧野。




  牧野原本是朝歌的一个大牧场,里面牛马成群。后来因为那个放牛的小奴挺的贪图富贵偷渡去了澳大利亚,改了个名字叫澳洲牧人,放那里的金毛洋母牛去了。而牧野的牛马则因为失去了管理,也根本不管什么计划生育政策,成天随意乱干,生个崽子比放屁还容易,不一会就繁殖了一大堆,将一片草场啃了个干净。没有了食物之后,又一头接一头地倒毙。所以如今地牧野上,四处是牛马的尸体,与他们死前因饥饿而流下的大量哈喇子混在一起,腐烂发臭。那些东西如糨糊一般,还发出一股恶心的尸味,在浅处一脚踏上去陷下去两尺来深,再抬脚又粘着带出来一尺多长。站在附近的山冈上远远望去,便是一片广阔的黑色平原。而如果有人能够有胆子走上去,便会看见铺天盖地的苍蝇飞将起来,露出下面酱紫色的糊糊。




  而此刻,西周军和商朝奴隶部队已在这片糊糊的两边站定了。




  6




  关于战斗是怎么开始的,我并不知道,所以我只能说,是在它开始的那刻开始的。在那片糊糊里,每一刻都有人突然高叫一声,然后缓慢但势无可挡地下沉,这是踩到了糊糊里的深坑。沉到头时,那些酱紫色的糊糊便会一起往口中涌去,掩盖住了那悲惨的呼叫声。再过一会,就只有一双手在糊糊的上方挥舞。当然,那也马上就会消失。当战斗结束后,他们便将在这些糊糊里慢慢变质、腐烂、溶化,最后变成和这一样的糊糊,完全与牧野`合为一体。他们生命的初始,是从阴`茎里射出来的一小堆白色的糊糊,而生命的终结,是在牧野上的一大堆酱紫色的糊糊。因此我认为,如果抛开过程不论,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堆糊糊量变与色变的过程。




  而关于这场战争,我的看法就是一场两帮人在一堆糊糊里追逐并躲避着其中的深坑的游戏。当其中的一方完全消失在这糊糊里后,游戏就结束了。当然,每个人都知道,消失的那一方一定是西周军。他们不熟悉地形,又身批重甲,手握大枪,掉下去分外的沉。




  当时武王见形式不好,立刻将马一拍,掉头就跑。纣王连忙号令全军追上去。但整个部队里只有他和几个随从骑着马,后面的奴隶们只能撒开丫子追,奈何在糊糊里泡了半天,脚丫子都泡涨了,怎么也跑不动,只能远远地落在了后面。




  武王此刻正一边逃跑一边奇怪,他胯下乃是大宛良种,油门全开一下子就能窜到60码,但现在居然甩不开后面纣王那几匹杂毛马。回头一看之下,那几匹马箭步如飞,裆下那物直撅撅翘着,才想起自己的马是匹母马,又是进口名种,对于那几匹公马就如同人中的波斯美女,最是动人不过,引得它们兴奋异常。那母马闻到身后传来的骚味,也筋酸腿软不止,没多时便被纣王给围了结实。




  纣王冲上前去,一把将武王拉下马来,与众随从一起将他按倒在地,对准肚子一刀便捅了进去。与此同时,那一众公马也一起将武王的母马按倒在地,一个个也轮流把那把把捅了进去,以上的两种事情一是结束生命,一是创造生命,本质上却截然相反。然而在表象上来看,却有着惊人的相似。我想知道,这到底意味了什么。




  我知道当我把帛书翻译到这里的时候一定会有人来责问我,怎么会是纣王杀死了武王,为什么是纣王杀死了武王,纣王杀死武王符合历史规律吗?纣王杀死武王符合三个代表吗?历史记载了是武王杀死了纣王并建立了周朝,我这么写有什么动还机?




  他们的意思是,我在胡说八道,那卷帛书也在胡说八道。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是不符合他们的标准的,都是在胡说八道。这很正常,因为他们是他们。作为他们,不这么说才不正常。




  然而,我清楚我不是在胡说八道。纣王的确杀了武王,因为帛书上是这么说的,我相信帛书。下面的事情就可以解释他们的问题。




  纣王杀死了武王,突然一个随从跑了出来,对纣王神秘地说:“现在那些奴隶们马上就要赶来了,如果让他们发现大王你已经杀了武王,一定会要求大王你兑现自己的诺言升封建的。大王你也知道,奴隶时代的天子比封建时代的皇帝爽多了,你一定不想这么快就升级吧?”




  纣王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缓缓地问:“那你看,应该怎么办?”




  听随从叽里咕噜一大串,纣王大喜,连忙令周围几人一起动手剥下武王的脸皮做成人皮面具,穿上武王的衣服。这一切做完之后,奴隶们也赶到了。




  当他们看见武王活着而纣王死在地上的时候,全都吃了一惊。奴隶就是奴隶,他们的智力不足以让他们知道以他们的力量完全可以杀死那个光杆司令。他们看见连纣王的侍从也跟了武王,也别无选择地投降了。纣王死了,他生前的诺言当然不用武王来兑现,所以奴隶们的脊背仍然承受着承重的奴隶制度。就这样,商朝消失而周朝建立了。虽然他们的制度是一样的,统治者也是一样的。




  帛书到了这里就完了,但它带给我的震惊还没有完。从这件事情来推导,历史莫不如是,每一个朝代更替时统治者都没有改变。而它的逆否命题是:统治者改变了的时候,朝代都没变。这终于让我能够解释,为什么秦二世会杀尽嬴氏子孙,而宋太祖却对柴家后代照顾得那么无微不至。我也知道了某社•会•主•义•国`家的第二代领导人为何会突然向资本主义道路靠拢。




  历史一直在和我们开玩笑,所以纣王不是最伟大的行为艺术家而历史才是。它成功地愚弄了这世上的所有人,所以我爱历史,爱得要命,它真让我着迷。我要为它疯狂了。




  天啊,我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签名又不发工资为什么要签
顶端 Posted: 2007-06-01 22:58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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